保税区
(一)报检范围:
1、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进出境货物
2、法律法规规定由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检验检疫的进出境货物
3、运输工具和集装箱
4、应实施检验检疫的包装物及铺垫材料
(二)报检要求
保税区内出入境货物及其运输工具、集装箱的报检要求与一般的报检要求基本相同。
(三)检验检疫程序
1、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应检物
(1)从境外输入保税区的法定检验检疫物,应当向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2)(3)参见教材
(4)从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后不经加工直接出境的,保税区检验检疫机构凭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放行,不再实施检验检疫。
2、保税区与非保税区之间进出的应检物
(1)从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时,不需要办理海关通关手续的,检验检疫机构不实施检验检疫;需要办理海关通关手续的,检验检疫机构按规定实施检验检疫。
(2)从保税区输往非保税区的应检物,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不实施检疫。
(3)(4)(5)
3、保税区内互流通的应检物
检验检疫机构免予实施检验检疫,无须报检
4、经保税区转口的应检物
出口加工区
(一)报检范围(与保税区一样)
(二)报检要求:与一般的报检要求基本相同。
(三)检验检疫程序
1、加工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应检物
区内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入境所需的货物以及其在加工区内自用的办公和生活消费品、免予实施品质检验。但以废物作为原料的,按有关规定实施环保项目检验。
2、加工区与区外之间进出的应检物
(1)装运出境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集装箱应实施适载检验
(2)区外运入加工区的任何货物,检验检疫机构不予检验检疫。
(3)加工区运往区外的法定检验检疫的货物,视同进口
①②③⑥与一般报检一样,
④属动植物检疫范围的,不再实施动植物检疫
⑤属卫生检疫范围的,不再实施卫生检疫
(一)报检范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边境贸易进出口商品实行全申报(报检)管理制度。
(二)报检程序:与一般贸易进出口货物的报检手续基本相同。
(三)报检应提供的单据(了解)
残损鉴定
鉴定范围
检验检疫机构根据需要对有残损的下列进口商品实施残损检验鉴定:
1、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
2、法定检验以外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他贸易关系人,发现进口商品质量不合格或残损、短缺,申请出证的;
3、进口的危险品、废旧物品;
4、实行验证管理、配额管理,并需由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
5、涉嫌有欺诈行为的进口商品;
6、收货人或者其他贸易关系人需要检验检疫机构出证索赔的进口商品;
7、双边、多边协议协定,国际条约规定,或国际组织委托、指定的进口商品;
8、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检验检疫检验的其他进口商品。